老舊機車汰舊換購補助
壹、補助方案
補助對象 | 補助類型 | 補助單位 | 補助款總和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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環保署(無限額) | 新竹市加碼 | 廟宇加碼 | |||||
金額 | 名額 | 金額 | 名額 | ||||
一般民眾 | 七期燃油機車 | 5,000 | 10,000 | 210 | 無 | 15,000 | |
重型電動機車 | 5,000 | 10,000 | 180 | 15,000 | |||
輕型電動機車 | 3,000 | 6,000 | 150 | 9,000 | |||
小型輕型電動機車 | 3,000 | 6,000 | 9,000 | ||||
電動/電動輔助自行車 | 3,000 | 6,000 | 9,000 | ||||
低收入戶 | 七期燃油機車 | 5,000 | 20,000元 | 20名 | 6,000元 | 20名 | 31,000 |
重型電動機車 | 5,000 | 31,000 | |||||
輕型電動機車 | 3,000 | 29,000 | |||||
小型輕型電動機車 | 3,000 | 29,000 | |||||
電動/電動輔助自行車 | 3,000 | 29,000 |
貳、補助條件
一、補助對象條件:
(一)一般民眾:
1. 申請者必須設籍新市之市民或公司/法人。
(1)申請者為個人者,每人限補助1輛電動二輪車或七期燃油機車。
(2)申請者為公司/法人,每家公司/單位法人限補助2輛電動二輪車或七期燃油機車。
2. 需滿18歲(含)以上,才可提出申請。
(二)低收入戶:
1. 需於108年12月31日(含)前戶籍設籍新竹市且領有新竹市各區公所核發之低收入戶證明書(需於109年有效期限內),每人限補助1輛電動二輪車或七期燃油機車。
2. 需滿18歲(含)以上,才可提出申請。
二、淘汰之老舊機車條件:
(一)需於民國96年6月30日前(含)出廠,且於108年12月31日前設籍新竹市之機車(以行政院環境保護署機車排氣定期檢驗資訊管理系統提供之資料為依據)。
(二)須為109年1月1日起完成老舊機車報廢及回收。
三、新購之電動二輪車或七期燃油機車規定:
(一)自109年1月1日起新購電動二輪車或七期燃油機車於國內使用者。
(二)新購電動機車或七期燃油機車者,其購車發票日期及牌照領牌日期均須為109年1月1日(含)後,同時車籍須登記於新竹市至少1年(以領牌日期為基準),且不得有過戶或買賣行為,違反者將追回環保局加碼之補助款。
(三)新購電動/電動輔助自行車者,其購車發票日期須為109年1月1日(含)後。
四、公務機關、國內製造廠及其經銷商所購買電動二輪車或七期燃油機車不予補助。
參、申請程序
一、請先至監理單位辦理機車車牌報廢,且由環保署核可回收商完成車體回收 ,回收專線電話:0800-085-717。
二、需檢附文件:
1.一般民眾:
- (1)車主身分證明或政府機關核准登記證明文件影本
- (2)車主存摺封面影本
- (3)報廢證明單影本
- (4)廢機動車輛回收管制聯單影本
- (5)新購之發票或免用統一發票收據
- (6)新購之整車及車架或牌照號碼相片
- (7)新購車輛為機車者,須另檢具其行車執照影本
2.低收入戶:
- (1)車主身分證明或政府機關核准登記證明文件影本
- (2)車主存摺封面影本
- (3)報廢證明單影本
- (4)廢機動車輛回收管制聯單影本
- (5)新購之發票或免用統一發票收據
- (6)新購之整車及車架或牌照號碼相片
- (7)新購車輛為機車者,須另檢具其行車執照影本
- (8)新竹市各區公所核發之低收入戶證明書(需於109年有效期限內)
三、填妥申請表單(109年度淘汰老舊機車並新購電動二輪車或七期燃油機車補助申請表) 表單請填寫完整,於申請表單需簽名處,請以正楷簽名並備齊規定證明文件影本黏貼於表單上指定位置。
四、將申請資料以掛號或親送至新竹市環境保護局「空氣污染及噪音防制科」收。(30058 新竹市海濱路240號5樓)
肆、注意事項
一、凡參與本活動者即視同承認各項補助相關規定。
二、低收入戶之補助,新竹市環保局之加碼金額採實報實銷制,最高補助新臺幣20,000元。
三、新竹市加碼補助專案,環保局保有彈性調整及預算用罄即停止受理之權利,為發揮本加碼補助政策最大效益,於109年10月31日前按「 109年度新竹市淘汰老舊機車並新購電動二輪車或七期燃油機車補助金額及注意事項」 第四點補助金額及核發方式所列之各項補助名額辦理,109年11月1日至12月31日期間,即不受原定各項補助名額限制,改以不分項收件順序受理補助。
四、新竹市加碼補助預算用罄後,申請者仍可申請行政院環境保護署之補助金。
五、資格不符者,本局得以退件駁回申請。
六、本局均以電匯方式核撥補助款項,匯款費用為申請補助者支出,由補助款直接扣除手續費30元整(本局公庫銀行為台灣銀行,檢附台灣銀行帳戶者,無須扣除手續費),惠請先行確認所提供的帳戶為正常戶(不接受外幣帳戶),若因帳戶終止或禁止等問題,致無法順利撥款者,經通知限期補正仍未補正者,則予以退件。
七、依所得稅法規定,本項補助須納入所得,環保局將會寄發扣繳憑單給受補助者。
伍、審核程序
詳情請參閱下方流程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