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 中 市 機 動 車 輛 噪 音 及 排 氣 預 約 檢 測 平 台

一、  檢驗資訊及預約說明

 (1)    報到時間上午900分至上午1100逾時不候,敬請見諒。

 (2)    檢驗地址:后里區寺山路隧道口巷17-20(後門)https://reurl.cc/V0ZkYQ(地點資訊連結)

 (3)    檢測時間:依規定報到時段內報到完畢者,將按順序檢測至結束。

 (4)    檢驗時需攜帶之文件:公文車輛行車執照身分證或駕照(非車主請攜帶委託書及委託人身分證件前往)

 (5)    依上述所公告設置地點及日期為主,每輛車檢驗約15分鐘,僅採取網路預約(需驗證電子郵件)方式,依預約時段及到場順序檢驗,敬請盡速預約,並依公文通知期限內完成檢驗。

 (6)    為確保受檢權益,當日現場僅開放已預約民眾檢驗,請依預約時間前往,避免久候,未預約前往之民眾暫不受理

 (7)   因檢驗規範限制,檢驗當日如遇下雨地濕時請勿前往,並靜候簡訊通知,另行預約其他檢驗場次。

 (8)    車輛基本資料請以行車執照所列資訊正確填寫,以避免現場檢驗作業時間延誤。

 (9)    臺端若無法親自隨車到檢,請填具隨函檢附之委託書委託他人代驗並轉交現場檢測人員,如無委託書恕不受理檢驗。另考量檢驗期限及公平原則,每日以各車主(含代驗者)到驗一輛車次為限,以符實際檢測需求。

(10)    資料輸入如有任何疑慮或無法輸入請來電 04-23100768  04-25583461 由專人為您講解。

二、      車輛接受檢驗前,務必將該車輛妥善進行維護保養與修復至符合該車型噪音管制標準,若經原地噪音檢驗不符合管制標準或無故不到檢,將依噪音管制法第23條、第28條規定從一重處罰新臺幣(下同)1,800元至3萬元罰鍰,並通知限期改善,屆期仍未改善者,按次處罰。

三、      進行原地噪音檢測前,本局將進行車體外觀檢視,如發現受檢車輛在排氣管內填塞鋼絲絨或引擎包覆消音棉.,判斷不屬於車輛正常行駛所需設備涉有妨礙機動車輛噪音檢測,按環境部(前環境保護署)11287日環署空字1121094878號函釋,將依噪音管制法第 31條規定處3,0003萬元罰鍰。

四、      另依空氣污染防制法第45條規定,略以「各級主管機關得於車(場)站、機場、道路、港區、水域或其他適當地點實施使用中移動污染源排放空氣污染物不定期檢驗或檢查,…。」,以及同法第36條規定:「移動污染源排放空氣污染物,應符合排氣標準。」,本案除原地噪音檢測外,於檢驗現場將同步進行機車排氣不定期檢驗,倘不符合排氣標準車輛,將依空氣污染防制法第79條規定處移動污染源使用人或所有人新臺幣1,500元至6萬罰鍰,並通知限期改善,屆期未完成改善者,按次處罰,併予敘明。

五、      以下列為退驗標準,請車主悉知,避免現場檢驗作業時間延誤。

退驗項目

              i.      排氣管內填塞鋼絲絨或引擎包覆消音棉...等,不屬於車輛正常行駛所需設備,涉有妨礙機動車輛噪音檢測。

            ii.      牌照借供他車使用或使用他車牌照。

          iii.      預約車輛牌照號碼與到驗車輛不符

            iv.      引擎號碼、車體顏色與行車執照不符


檢測地點:臺中市柴油車排煙檢測站(后里站)

檢測站地址:台中市后里區寺山路隧道口巷17-20號(後門入口)

請多多利用本系統平台進行預約,如有任何疑慮或無法輸入請來電 04-23100768 或 04-25583461 。